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。会议指出,工业和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中起着骨干支撑作用。当前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仍不牢固,服务业因受疫情等影响存在一些特殊困难行业,近期要抓紧出台措施,加大帮扶力度。其中包括,一是加大工业、服务业所得税减免力度,今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,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,折旧为4年、5年、10年的可减半扣除。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。扩大地方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2022年2月18日,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发改产业〔2022〕273号)。通知明确规定: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,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,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,折旧年限为4年、5年、10年的可减半扣除;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,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,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:一是信息传输业、建筑业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,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,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,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;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,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;三是其他行业,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。
另外,小编提醒,今天推送的发改产业〔2022〕273号和发改产业〔2022〕271号两个重磅文件包含的税收政策,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通常还会单独发布文件予以明确。我建议大家的学习和运用还是以最终的财税文件公告为准。